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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鸡告状
 
  2004年12月24日
 
  某人杀了一只小鸡,配上大量萝卜做菜,请二十多位客人食用。

小鸡“阴魂不散”,跑到阎王爷那里去告状说:“我家主人不该用我一个,供这么多人吃呀!”阎王爷不大相信,小鸡说:“这事有萝卜作证。”

阎王传来萝卜,萝卜说:“小鸡你胡说八道:那天的宴会,连你的影子也没见着!”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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